國立臺中大學 書法師資培訓二學分進階班第二期簡章
一、招生對象:凡年滿18歲,高中畢業,對書法教學有興趣,有志成為書法才藝教師者。預計招生40人,額滿為止;若未達20人則不開班,無息退還報名費。
二、上課時間:97年11月16日(日)起至98年12月21日(日)止,週日上午9:00~12:00,下午1:30~4:30上課,共計6週,36小時。
三、上課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部
四、學 費:費用5,000元(含授課講義)
五、報名費:300元
六、報名截止日:97年11月15日(六)
七、課程內容:
本課程旨在教授書法行書、草書、硬筆書法之書寫技巧及書法教學教案寫技巧。
| 日期 | 課程內容 | 任課教師 | 教師簡歷 |
| 11/16 | 二王之書藝成就及其行書技法 | 劉 瑩老師 | 臺中教育大學語教系教授 |
| 11/23 | 趙孟頫之書藝成就及其行書技法 | 林榮森老師 | 中山文藝獎書法類得主之書法名家 |
| 11/30 | 孫過庭之書藝成就及書譜之草書技法 | 簡銘山老師 | 中山文藝獎書法類得主之書法名家 |
| 12/07 | 懷素之書藝成就及自敘帖之草書技法 | 程代勒老師 | 臺灣師範大學美教系教授 |
| 12/14 | 書法數位化教材製作 | 陳忠建老師 | 書法數位教材研發專家 |
| 12/21 | 硬筆書寫技巧、書法教學教案編寫 | 楊裕貿老師 | 臺中教育大學講師 |
八、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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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基本資料請正確填寫,以備聯絡及頒發結業證書(或學分證明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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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不予開班,所繳費用於開課後一個月內無息轉帳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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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(含附小)教職員工(及眷屬)、退休員工、本校學生、校友、實習輔導教師報名非學分班(需於第一次上課時繳驗證明文件,資格不符者屆時須補繳差額)學費九折優待(未滿100元以100計),報名費部份恕不優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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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廣教育學分班及非學分班旨在提供進修相關專業知能,不授予學位證書,如欲取得學位,須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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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,依教育部規定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教育學分採計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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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費與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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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已報名者,請按時上課,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資格﹔如因故未能上課,應依教育部「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」之退費標準退費:「第十一條……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退學者,應依下列標準退費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。學員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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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時,本校將無息退還所繳費用至學員所提供之郵局(銀行)帳號。
※本部辦理帳號退費所需時間:約2~3週。 -
各班次書籍費與材料費等另須由學員自行負擔,不包含於學費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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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前請詳閱本部優惠方式,經受理報名後,學員不得要求變更所選優惠方案,或申請退還未享優惠之差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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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部在特殊情況下,得適當調整師資及課程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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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簡章未規定事宜,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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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訊如有錯誤或未規定事項,以本校正式公告或相關規定辦理。













